以爱为名的罪恶!2011年永城市“11·29”机井无名女尸案侦破始末

发布日期:2025-12-30 07:20    点击次数:94

导语:初冬,麦田机井中突现无名女尸,因为地处豫皖边界,女尸身份扑朔迷离。两个孩子的母亲,突然不见踪影。井中女尸是否就是失踪的女人?毫无征兆,她为何会魂飞他乡?跨省投尸,一个有夫之妇和一个有妇之夫有着怎样的情感纠葛?

在广大农村,很多在外务工的农民在农忙的时节大部分都会回家帮忙。2011年11月29日,河南商丘永城市一名外出务工回村的村民,在路经村南的麦地机井时,想着要灌溉庄稼就去看了看机井的水位,您猜她看到了什么,是一双漂浮在水面上的人脚。

接到报警后,永城市公安局马桥镇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赶到了村民所说的机井旁,并仔细地进行察看。用强光灯往下一照,发现的确有人的一双脚在外面露着,脚上没有鞋,派出所民警立刻把这个情况报告给刑警大队。

接到派出所民警的报告后,永城市公安局局长邵明杰立即指示刑侦技术人员赶往现场,并对尸体进行打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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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打捞上来以后,刑侦技术人员对尸体进行了初步的尸表检验。死者身上穿的衣服从里到外都很完整,由于在水里面长时间的浸泡,面部已经变形了,手成了手套状。

法医初步查看,没有发现明显外伤,无法确定案件的性质。要确定案件性质,必须要等到尸检报告出来。尸体衣着完整,从初步的尸表检验,又没有发现明显的外伤,死者会不会是因为某种原因投井自尽呢?

细心的民警斯察现场时发现,方圆500米范围内,没有找到鞋子和袜子,没有找到跟死者有关的一些衣物。民警初步判断这有可能是个案件,不像是正常的落水或者自杀,因为这个井离村庄比较远、是在一个麦田里面。另外,在这个季节,死者赤脚走到井边去投井的可能性非常小。

在等待进一步尸检的同时,刑侦人员对现场周边的村庄进行了走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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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办案民警介绍,抛尸地点位于河南与安徽的交界处,离安徽地界仅50米,死者会不会是安微人呢?

永城警方在河南境内排查的同时,向邻界的安徽省的多个乡镇通报了情况,请求寻找失踪人员。以期尽早找到尸源。

办案民警访问了案发现场周围很多的村子,都没有发现近期有失踪人员,在警方深入走访的同时,尸体的进一步尸检结果出来了。

法医介绍,尸体停放一段时间,水分蒸发以后,面部的损伤,包括眼、口、鼻周围的损伤,颈部的损伤,都显现出来了。根据这个情况看,明显是一起他杀案件,伤痕主要存在于面部,双眼周。口唇和颈部,这个伤应该是击打所致,她的死亡原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因为口鼻明显有损伤,应该是捂压造成的,颈部也有损伤,颈部肌肉解剖有出血,应该是扼颈或者是勒颈形成的,当时的死亡判断时间,应该是一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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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尸检,证明死者是被人杀害的。这是一起杀人投尸的案件,但是在河南境内附近的村庄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这时,临近现场的属于安徽地界的一个乡村里,传来了一个消息。

办案民警在安徽涡阳县丹城镇一个自然村走访的时候,他们的一个村书记向民警反映,村里有个叫影宗娟的妇女,走失七八天了。家里人都在四处寻找,亲戚朋友们都在帮助寻找,但是一直没有消息。在河南境内的井里发现的女尸,会不会是临界的安徽乡村里失踪的女子呢?

失踪女子的家人只说是走失了,但是却说不出女子走失的原因,于是永城警方立即赶赴安徽,前往失踪女子所在的村进行调查。

根据调查了解,失踪女子名叫彭宗娟,2011年11月2日,彭宗娟六岁的小儿子睡醒后就找不到母亲了,家人找了六七天,也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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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调查得知,失踪女子彭宗娟的丈夫一直在外打工,她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在家生活,可是没想到,11月2日,彭宗娟却突然不见了踪迹,犹如人间蒸发一样,家人怎么也找不到她。

通过失踪女子的家人对死者衣着的辨认,以及提取两个孩子的血液样本与死者进行的DNA亲子鉴定,确定了机井中的女尸就是失踪女子彭宗娟。

经过排查,完全可以排除报复性杀人,因为她丈夫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最后查出彭宗娟生前作风不是太好,与本村的多个青年有不正当的关系。

彭宗娟的家人一致反映,在她失踪前,家里没有发生特别的事情。但是他们却向警方提供了另外一条线索。受害人家属反映,男女关系的事,只是听人家说过,但是感觉也没什么事实,只是听说死者与一个男子刘某关系暧昧。

死者彭宗娟的家人所说的男人,名叫刘思峰,与彭宗娟的婆婆是一墙之隔的邻居。刘思峰因为身体不好在家务农,老婆、孩子都在外打工,家里只有他一个人。

通过警方走访了解,彭宗娟和刘思峰这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已经保持好几年了。死者失踪的这段时间,刘思峰也在村里面,具备作案时间。

2011年11月9日晚,永城警方在刘思峰的家中找到了他,并依法对他传唤,进行了讯问。谈了十分钟以后,刘思峰就把头低下来了,他承认死者是他杀害的,愿意交代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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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思蜂,男,汉族,小学文化,当时44岁,安徽省涡阳县丹城镇重兴衮庄村人。因为彭宗娟的丈夫在外地打工,刘思峰的媳妇也在外地打工,有一次,刘思峰帮忙给她干活的时候,两人产生了感情。

据刘思峰讲,两人相好以后,死者彭宗娟对他也算不错,两人过得也相安无事,但是每当逢年过节刘思峰的老婆回来时,死者彭宗娟的一些做法总是让他不能接受。刘思峰说,当他老婆在家时,彭宗娟不让他与老婆同床,并且彭宗娟还监视他的行动。按照刘思峰的说法,死者彭宗娟对他的爱近乎疯狂,甚至可以为他抛弃自己的家庭。两人来往比较密切,最后发展到非要和刘思峰结婚,并让刘思峰带着她私奔。

2011年11月2日晚,彭宗娟再次来到刘思峰家中,要求刘思峰带她走,两人言语不和,厮打起来。在厮打过程中刘思峰抓到一个自己老婆的腰带,就用腰带把彭宗娟活活地勒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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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死以后,他认为把安徽的人抛到河南,能够进一步掩盖他的罪行,于是刘思峰骑着摩托车,连夜把彭宗娟的尸体拉到河南境内,找了一个机井,把她放到了机井里面。

刘思峰极力想掩盖自己的罪行,没想到在离发现尸体不到9个小时,永城警方就把案件侦破了,刘思峰也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不久后,刘思峰依法被判处死刑。

这次案件又是婚外情惹的祸!

又是一起以爱的名义开始的罪恶。

一对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野鸳鸯”,也许是因为彼此的另一半都长期不在自己身边而忍受不了寂寞的折磨,也许是因为真的在某一瞬间由于互相的帮助和慰藉而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又或者二者兼而有之,总之发生了不应该发生的私情,当偷情的刺激因为天长日久而演变成畸形的恋情,这对本来各自都有自己家庭的男女忘记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贵任,尤其是当女方打算突破世俗的婚姻藩篱,甚至为了重建属于自己梦想的婚姻,当爱恋变成可以引起仇恨的占有,出轨便不仅仅止步于道德,而是走向了罪恶的边缘。而这种畸恋一开始就因为违背世俗道德的要求和缺少法律的保护注定要走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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